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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ISTLE BLOWER廉潔舉報

聯絡(luo)龍湖廉潔舉(ju)報(bao)

集團內審(shen)部為董事會領導之獨立監督機構,負(fu)責公司反舞弊(bi)渠(qu)道的(de)(de)維護,統籌及開(kai)展(zhan)案(an)件的(de)(de)調(diao)查。我們本(ben)著(zhu)對董事會及舉報(bao)人負(fu)責的(de)(de)態度,組織、開(kai)展(zhan)反舞弊(bi)工(gong)作(zuo)。

廉潔舉報郵箱

ljjb#cnqinyi.com
(請將#替換為@)

電話舉報

400-604-0988

信件舉報

北京市朝陽區北苑小街8號
6號樓龍湖藍海引擎產業園
收件人:集團內審部  調查小組
郵編:100012

不受理非舞弊相關類的客戶投訴本網站
請按(an)以下方(fang)式處理

客戶投訴通道

舉報須知

《龍湖商業行為準則》

為龍湖集團對于員(yuan)工在(zai)道德行為規范的(de)層(ceng)面的(de)底線要求!

一、概述

《龍湖商業行為準則》(以下簡稱“本準則”)相關內容源自公司的核心價值觀。
本(ben)準則(ze)適用于龍(long)(long)湖集團(tuan)控股有(you)限(xian)(xian)公司(si)(HK960)及其(qi)所有(you)控股子公司(si)的所有(you)雇員(yuan)(不含外(wai)包,包括(kuo)但(dan)不限(xian)(xian)于與上(shang)述(shu)公司(si)簽訂(ding)勞動(dong)合同(tong)的正式員(yuan)工、簽訂(ding)其(qi)他(ta)用工協議或(huo)合同(tong)的勞務派(pai)遣人員(yuan)、實(shi)習生(sheng)、顧問及離退休返聘人員(yuan)等)。其(qi)余(yu)由龍(long)(long)湖集團(tuan)派(pai)出,在非(fei)控股子公司(si)中擔(dan)任職務的員(yuan)工也(ye)應當遵守本(ben)準則(ze)。

對全體員工的總體要求
? 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本準則的要求。
? 員工應本著誠實守信原則實施商業活動并履行崗位職責,做誠實守信的龍湖人。
? 員工有權利和義務規勸并制止違反本準則的行為,或及時通知上級、業務單元總經理、業務單元人力資源負責人;通知方式見“概述”部分的“反映潛在違規行為的渠道”。
? 在對任(ren)何(he)涉(she)嫌違反本準則的行為(wei)的調(diao)查過程(cheng)中,員(yuan)工(gong)應充分且誠(cheng)實地予以(yi)配合;嚴禁(jin)更改(gai)或(huo)破壞證據,阻止或(huo)妨礙調(diao)查。

對管理層的具體要求
集團各中心負責人及以上,區域公司總經理、各職能負責人及各項目負責人應:    
? 就本準則內容對下屬進行培訓。
? 積(ji)極主(zhu)動(dong)采取措施,防止出現違反法律和本準(zhun)則(ze)的(de)行為。

違反本準則的處理辦法
員工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將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予以解除勞動關系,并保留追究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的權利。
? 違反本準則所列公司商業行為準則的原則及“禁止做”事項的行為。
? 違反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 有意隱瞞或包庇他人,阻止/妨礙調查或更改/破壞證據。
? 對(dui)舉報他人涉嫌違反法(fa)律(lv)法(fa)規或本準則(ze)規定的員工進行威(wei)脅或打擊報復。

反映潛在違規行為的渠道
? 直接上級或再上一級管理人員;
? 集團調查中心廉潔舉報渠道負責人員;
? 集團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各中心負責人或所屬業務單元的人力資源負責人;
? 集團對應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
? 公司管委(wei)會成員(yuan)。

舉報熱線400-604-0988
廉潔舉報郵箱LJJB@cnqinyi.com

釋義
在本文中,除上下文另有明確說明外,下列用語的釋義如下:
? 實際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現金、有價證券、股權、期權、實物、虛擬物品、數字貨幣、免費或顯著低于市場價格的服務等。
? 親屬:至少包括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兄弟姐妹。
? 利益關(guan)聯方:至少包括同學、好(hao)友、前同事及商業伙伴。

本準則的回顧、修訂及釋疑
本準則(ze)日常釋(shi)疑由人(ren)(ren)力資(zi)源及行政部(bu)、集團(tuan)內(nei)審部(bu)進(jin)行。發(fa)起責任部(bu)門(men)為(wei)集團(tuan)內(nei)審部(bu)及集團(tuan)人(ren)(ren)力資(zi)源及行政部(bu),相關部(bu)門(men)參與協(xie)商、修(xiu)訂,最終審批人(ren)(ren)為(wei)CEO及董(dong)事長(chang)。

二、員工自我判斷

如果員工遇到不確定事項,可通過以下問題協助自我判斷:
? 我的行為是否可以廣泛披露于媒體,或公開于內部社交平臺?
? 我的(de)行為能否維(wei)護(hu)公司(si)作為一家“具有商業道德的(de)公司(si)”的(de)聲譽(yu)?

三、遵守法律規定的一般原則

公司商業行為準則(我需要做什么或不能做什么?)
? 員工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
? 在對于業務判斷存在疑慮時,應主動征詢公司法務人員及外部法務顧問的意見。
? 及時報告或處理任何已發現(xian)的違法(fa)違規問(wen)題。

禁止做的行為(舉例)
? 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導致公司業務不具備合法性或公司利益受損。
? 偽造公司或其它機構印章、公文、證件。
? 未經授權簽署相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協議、承諾、簽證單、結算書等。
? 故意欺詐客戶、供應商、政府機關。
? 違反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作業,造成公司重大損失(shi)或(huo)人員傷亡。

四、公司賬目和記錄的準確性

公司商業行為準則(我需要做什么或不能做什么?)
? 公司要求確保賬目和記錄中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財務賬目、員工填寫的人事信息、福利相關表格以及其他業務信息等)的準確、及時和完整。
? 公司禁止在財務報告和財務管理領域故意偽造賬目或記錄的行為。
? 員(yuan)工在(zai)經營活動中,應提供(gong)及時、有效、準確和(he)完整(zheng)的數據、信息。

禁止做的行為(舉例)
? 銷毀、藏匿按公司強制性規范、指引需存檔的資料及憑證。
? 偽造虛假業務資料及憑證,篡改財務管理及會計報表。
? 故意隱瞞不報已真實發生的成本(如工程變更)和費用。
? 采用提前報銷的方式對費用進行預留。
? 竄費項使用費用。
? 隱瞞真實施工進度或提交虛假的證照文件,虛假確認節點,超付工程款項等。
? 為了達成收入指標,將未達到法定交付狀態下的房屋,在系統中提前錄入交付信息。
? 為了完成銷售指標,在客戶未提供齊備的購房資格文件的條件下,仍與其簽訂購房合同。
? 未經公司批準,擅自與客戶、供應商以及其他業務關聯單位或個人簽訂認購書、買賣合同以及其他書面合同/協議。
? 為了達成出租率等業績指標,自行或找他人為商鋪或公寓墊付、繳納租金。
? 通過虛假合同套取款項,給公司帶來風險。
? 向公司提供虛假個人資料證明或其他相關文件。
? 在采購、招標等確定供應商的環節中人為拆分采購標的、招標標段、合同內容等行為,刻意規避公司制度,導致審批層級下降。
? 不配合公司調查,或在(zai)調查過程(cheng)中進行虛假陳述或提供偽(wei)造證據等。

五、信息溝通與披露

公司商業行為準則(我需要做什么或不能做什么?)
? 公司所有職能對與本職能相關的信息披露負有管理責任。
? 對于風險事件與敏感信息事件,根據集團要求及標準,員工及相關負責人必須在第一時間上報,依據事件情況通報至地區、集團應急通報處置小組。具體內容參照《集團風險事件與敏感信息通報處置規范》。
? 員工禁止泄露或在任何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均不得對外披露公司商業秘密(經營戰略規劃、新項目規劃、董事會文件、尚未實施的項目方案設計圖、項目經濟模型、招投標底價、重要客戶及重要資源名單等)。
? 凡預期屬于股價敏感的信息,均須在董事會做出決定后由公司授權人員即時公布,此類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的財務業績及股息、特殊事項(如涉及關聯人士的收購、出售交易)、簽訂重要合約、訂立重大的合營協議、集資活動、就盈利或股息前景發出評論、公司的預期盈利等。
? 公司禁止員工發(fa)布(bu)法律法規禁止的(de)信息、違反社會道德良俗(su)的(de)言(yan)論、一切可(ke)能影響公司聲譽的(de)言(yan)論。

禁止做的行為(舉例)
? 遲報、漏報風險事件與敏感信息;有意謊報、瞞報風險事件與敏感信息,給公司造成損失或重大影響。
? 公司董事或管理高層已經知悉敏感事件,或就某敏感事件作出有關決定,但是未及時對外公布。
? 未經公司授權,員工以公司的名義接受媒體采訪,進行新聞發布,參與公眾活動,參與行業內、外獎項評獎;同時,禁止員工以個人名義但實質上會被媒體和受眾當作公司代表參與以上活動。
? 未經公司批準,員工個人在外部會議等公開場合發表涉及公司戰略規劃、業務運營、知識經驗與核心能力等的演講和評論。
? 以被媒體或者受眾當作公司代表的身份,發表:含有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言論或攻擊國家、政府或人民的言論;不符合社會善良風俗習慣、有辱他人人格尊嚴、含有歧視性描述、違背家庭道德關系準則;猜測、捏造、傳播公司戰略調整、人事變革、政治斗爭等的言論;對監管機構、競爭對手、供應商等利益相關方的負面評論等。
? 不得利用公司網絡散布反(fan)黨反(fan)社會言論。

六、給予、索取或收受非正當商業利益

公司商業行為準則(我需要做什么或不能做什么?)
? 員工在經營管理活動中,應遵循國家法律法規、行業規定中的普遍商業行為準則。
? 嚴禁為了取得不正當商業利益,給予業務關聯單位或個人任何形式的、非禮節性的實際利益。
? 嚴禁索取或收受業務關聯單位給予的任何形式的實際利益。
? 除上述情形外,員工在其他對外聯系活動中,嚴禁收受傭金或回扣。

禁止做的行為(舉例)
? 為了謀取不正當商業利益,給予國家公職人員、公司客戶、商戶或供應商(包括他們的代表)等任何形式的非禮節性實際利益。
? 員工本人,或其親屬,或其利益關聯方,在工程發包、物品采購、土地收購、現場簽證、介紹項目、介紹入圍單位、買賣房屋、租售房屋中向競爭者\供應商\客戶\商戶索要或收受“回扣”和其他實際利益。
? 在與供應商、競爭對手、客戶或商戶聯系的過程中,未經上級批準,參與對方超出正常業務聯系所需要的交際活動,如:過于頻繁或奢華(單次人均人民幣500元以上,含酒水)的宴請及娛樂活動,或其目的明顯是為了從我方取得不正當利益的活動。
? 參與供應商、競爭對手、客戶或商戶組織的帶“彩頭”的(包括但不限于麻將、牌局、體育競技、電子競技等)賭局。
? 未經至少上級和再上級的兩級批準,自己或親屬接受供應商、競爭對手、客戶或商戶提供的免費旅游、度假。
? 接受競爭者、供應商、客戶或商戶提供的借款、貸款或個人擔保(在公平交易原則下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進行的交易除外)。
? 注:若遇價值不高的(500元以下(xia),視交往的層面)禮品、禮金,如(ru)果拒(ju)絕會被(bei)視為失禮的情況,則可在(zai)公開的場合下(xia)接受,但接受后(hou)必須在(zai)返(fan)回公司后(hou)交人力資源及(ji)行政部統一處理。

七、 不正當使用及侵占公司財產

公司商業行為準則(我需要做什么或不能做什么?)
? 按照公司商務用途使用公司財產及資源。
? 禁止利用職務便利,侵占公司資產、資源,牟取私利。
? 禁止利用職務便利,牟取不正當利益(如超權限的購房優惠、低于合理定價的商鋪租賃等)。

禁止做的行為(舉例)
? 未經公司授權,擅自處置公司資產;將公司的資金、車輛、設備、房產、原材料、產品等擅自贈與、轉讓、出租、出借、抵押給其他公司、單位和個人。
? 超配置標準占用和使用公司資產,如汽車、電腦等。
? 未經公司授權,以公司名義進行考察、談判、簽約;以公司名義提供融資借貸擔保。
? 未經批準用公款購買各種俱樂部會員卡,或用于其他個人消費。
? 自己或親屬以及利益關聯方承租商鋪、冠寓或購買房屋時,未及時簽署租售合同,或未經有效授權,擅自減、免租金或違約金、滯納金,或進行房屋改簽、更名。
? 違反正常租售流程,滯留房源租/售給自己或親屬以及利益關聯方。
? 故意將房源定低價,或不當使用折扣,并把低價房租/售給自己或自己的親屬,以及利益關聯方。
? 自己購買房屋后,利用公司資源,超出普通業主標準,對房屋進行加建、改建或改變配置標準。
? 虛構中介業務,套取公司中介費用、銷售傭金;或在中介業務中,伙同他人,從中獲利。
? 與供應商串謀,通過簽訂虛假合同、編制虛假工程變更指令或虛構工程量,騙取工程款;或與承包商串謀向公司惡意索賠。
? 其(qi)他不正當謀取(qu)個(ge)人利益或為(wei)他人謀取(qu)利益的(de)行為(wei),如: 挪用公款;虛(xu)假報銷差旅費、招待費和其(qi)他費用;繞(rao)過(guo)公司財務管理(li)制度,私設小金庫,“坐收坐支(zhi)”業(ye)務款;其(qi)他利用虛(xu)假合同、合同中的(de)虛(xu)假事項(xiang)或虛(xu)高金額,從中牟利的(de)行為(wei)。

不宜做的行為
? 以公款進行內部宴請和娛樂活動(經上級和再上級兩級批準的慶典、慶祝活動,以及在經上級同意且在預算內的團建活動除外)。
? 除公司明確規定和批準的公私合用或可以用于私人用途的資產、設備外,公司支付或配置的資產,未經報備和上級批準,不得私用。
? 其他不正當使用公司資產的情形,房款未繳齊,且未經審批即提前收房。

八、 利益沖突

公司商業行為準則(我需要做什么或不能做什么?)
? 任何有可能會干擾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個人關系、財務利益或其他利益等均為對公司潛在的利益沖突。公司要求員工披露所有潛在的利益沖突,并根據公司回復具體指引處理利益沖突。部分潛在利益沖突的事項是公司禁止的。
? 如果存在任何形式的潛在利益沖突,應在OA用戶中心的利益沖突模塊中,根據所在崗位選擇適當流程,進行利益沖突申報。公司會根據利益沖突具體情況回復處理原則,包括但不限于:“退出利益沖突、進行業務回避、管理人員風險提示等”。
? 任何員工必須及時充分披露任何可能引起利益沖突的情況,對于未如實、及時披露的情況,一經查實,則按公司相關制度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可解除勞動關系。
? 如果你發覺其他員工或者董事會成員或高層管理人員存在潛在的利益沖突,請向公司報告。
? 所有員工在入職時,應簽署利益沖突申報表,并作為人力資源檔案留存;如出現新利益沖突事項,員工應按照本制度中所述原則進行及時申報。
? 集團各中心負責(ze)人(ren)(ren)(ren)及以上(shang),區域公司(si)總經理、各職能(neng)負責(ze)人(ren)(ren)(ren)、及各項(xiang)目(mu)負責(ze)人(ren)(ren)(ren)及關(guan)(guan)鍵(jian)崗位員工(以人(ren)(ren)(ren)力資源及行政部(bu)確定名單為準)每年(nian)應就(jiu)以上(shang)所列(lie)或者或其他利益沖(chong)(chong)突事(shi)項(xiang)進行聲明;公司(si)人(ren)(ren)(ren)力資源及行政部(bu)匯總上(shang)述有關(guan)(guan)聲明,對可能(neng)產(chan)生影響的利益沖(chong)(chong)突事(shi)項(xiang)向董事(shi)會、業務(wu)執行層進行風(feng)險(xian)提示。

禁止做的行為(舉例):
? 公司不與公司員工或其親屬開立或者作為股東的其他公司進行任何業務、資金往來。
? 公司員工不得從事與公司具有競爭關系的業務,包括開立、投資或在具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機構、組織中擔任任何職務。
? 公司員工不得在公司供應商中擔任任何職務,無論這種職務是否有償。
? 在與供應商合作過程中,公司員工不得以公司資源、信息或其個人職位為通道取得本應屬于公司的商機,進而謀取個人利益;如果在合作過程中員工發現了商機,應首先報告公司。
? 公司員工或其親屬不得持有非上市供應商以及競爭者的股份或收益權益。
? 公司員工或其親屬不得持有超出上市供應商以及上市競爭者1%的股票等權益;如果超過,應當立即向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報告該權益情況。
? 員工不得投資于公司的客戶、供應商、商業競爭對手(公開渠道的證券交易除外),或以親屬名義進行此項活動。
? 公司原則上不與離開公司未滿5年的員工“所在”公司(此員工為這家公司的創始人、股東、高級管理層)開展業務。如確實需要合作,須經集團CEO批準。
? 員工未經公(gong)司安排(pai)或(huo)批準(zhun),不(bu)得在外兼職(zhi)。

需申報的行為(舉例)
? 公司仍然鼓勵員工推薦優秀的供應商資源;如果供應商、客戶、商戶以及具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機構、組織與員工具有利益關系,員工則應向人力資源及行政部進行申報。這種利益關系包括但不限于:
? 員工已持有供應商股票或相關權益。
? 員工親屬在供應商企業中任職;或擁有非上市供應商企業股份或收益權益,以及擁有超過上市供應商1%的股票等權益。
? 員工的利益關聯方為潛在供應商創始人、股東、高級管理層,或為此業務的經辦人或中間人。
? 在公司供應商選擇階段(資格審查、招標過程等),參與其中的員工如經辦人、職能負責人等與被選擇供應商具有上述利益關系,應向人力資源及行政部進行申報。
? 公司員工在競爭者或其他利益相關方中占有權益的,應向人力資源及行政部進行申報。
? 親屬共同在公(gong)司內供職(zhi),應向人力資源及行政(zheng)部申報。

九、保密義務

公司商業行為準則(我需要做什么或不能做什么?)
? 按照資料和信息的重要程度,技術水平及泄密后危害大小,將其密級劃分為:機密、秘密、內部公開、公開等四級;公司規定所有機密級資料和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發送;秘密和內部公開級資料和信息須經審批授權后,方可對外發送。詳情以現行《集團數據安全管理制度》為準。
? 員工不應使自己處于一種可能會意外泄露涉密信息的情形之中,例如在公開場合閱讀或討論涉密信息。
? 不要將涉密信息透露給任何不承擔明確保密義務和責任的人(如為達成公司商業利益,公司員工或第三方,經過符合現行《集團數據安全管理制度》的審批程序,有正當且必需理由了解該信息的除外)。
? 如果仍對前任雇主承擔著保守其機密信息的法律義務,請在為本公司工作的過程中不要使用或披露該信息。
? 員(yuan)工離(li)(li)開公(gong)司(或(huo)(huo)離(li)(li)開現(xian)工作崗位),應(ying)遵守職業道德,禁止帶走公(gong)司涉(she)密資料和數據,在離(li)(li)職(或(huo)(huo)離(li)(li)開現(xian)工作崗位)前應(ying)將掌握的(de)信息或(huo)(huo)持有的(de)相關(guan)資料交(jiao)還(huan)上級指(zhi)定的(de)交(jiao)接(jie)人。如果因泄露(lu)公(gong)司機密而給公(gong)司造成(cheng)經(jing)濟上、聲(sheng)譽上的(de)損失,公(gong)司將對其保留(liu)訴諸法(fa)律的(de)權利。

禁止做的行為(舉例)
? 在行業研討會上討論公司的商業機密。
? 在公開場所或與家屬、親友談論公司機密。
? 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機密文件、資料。
? 非工作需要打聽、記錄、傳播公司機密。
? 未經審批下向外單位人員借閱公司機密文件。
? 打聽或與他人分享個人薪酬信息。
? 泄露公司涉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制度、工作規程、市場判斷、營銷策略、投資策略、意向項目、銷售額度、資金和盈利等財務數據、項目技術資料、來往關系、員工收入等)和客戶、業主、員工個人信息。
? 利用內幕消息損害公司利益,謀取個人利益。
? 在采購或招標環節故意泄露與采購標的或招標標段有關的目標成本、經濟指標等重要商務信息。
? 未經公司規定批準擅自將公司涉密數據資產傳送到公司受控范圍(局域網、員工工作電腦)外的行為,不僅限于發送給他人,包括未經授權的私自對外發送、拷貝到自己私人的電腦或其他文檔存儲介質。對外發送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電子郵件發送、網絡上傳、即時通訊工具傳送、USB拷貝、藍牙傳輸、光盤刻錄、打印外帶、截屏拍照等所有方式。
? 未經公司許可私自重裝公司電腦系統、重要軟件或拆卸公司電腦;未經授權將非工作電腦等IT設備,接入公司內部網絡。
? 將個人的公司賬號、密碼告知他人,或將個人的工作電腦轉借他人,供他人調閱內部信息。
? 未經公司許可,在非公司指定的設備上安裝公司應用系統。
? 未經授權不得越權訪問受控區域和場所,比如機房、數據中心、總裁辦公室和其它受控區域。
? 未經授權不得在公司網絡環境中使用任何可能對網絡、設備、系統和數據造成損害的工具或軟件。
? 不得在設備和系統中植入任何后門和惡意代碼等,不得預留未報備接口和賬號。
? 不得共享個人賬號和密碼、管理員賬號和密碼,不使用他人賬號或非授權賬號登錄設備進行操作。
? 其他禁止事宜,以現行(xing)《集團數據安(an)全管(guan)理制(zhi)度》為準。

不宜做的行為
? 員工在公眾場合用手機討論機密信息。
? 未經主管領導同意下將公司書面機密資料攜帶回家。
? 當員工在公眾場合辦公時,使周圍的人能接觸機密、秘密信息。
? 員工離開座位,工作電腦未鎖屏;或在公共場合讓工作電腦處于無人看管狀況。
? 其他不宜做(zuo)的行為,請參見現行《集團數據安(an)全管理(li)制度》。

十、公平交易

公司商業行為準則(我需要做什么或不能做什么?)
? 對客戶建立公開、透明的價格執行體系;不做不實的銷售承諾。
? 公平公開(kai)選擇合(he)適的供(gong)應(ying)商;對(dui)供(gong)應(ying)商進行公平評價,獎勵(li)機制公開(kai)透(tou)明。

禁止做的行為(舉例)
? 與客戶報價的過程中,虛高或壓低報價,或故意隱瞞適用的折扣條款,或做出不符合項目規定的銷售承諾。
? 銷售或出租過程中發布虛假廣告。
? 向客戶、供應商以及其他業務關聯單位或個人做出不切實際的書面或口頭承諾。
? 有針對性地設置相關條件、人為操縱采購或定標結果。
? 默許或與供應商串謀,由多個投標單位進行圍標、串標。
? 默許或與承包商串謀,由承包商降低合同約定的技術標準進行施工。
? 默許或與承包商串謀,對承包商提供虛假資質證明材料不予審核或審核形同虛設,更換合同約定材料設備的品牌、規格、等級等,以次充好,造成公司重大損失的。
? 未經公司批準,或超出標準,私自同代理商、客戶、供應商或合作伙伴在合同條款以外簽訂附帶協議或私下協議的行為。
? 對分供方(fang)(fang)評價不實,如施工方(fang)(fang)的(de)施工進度(du)、質(zhi)量和成本管控不滿足(zu)公司要求,但(dan)是對該分供方(fang)(fang)的(de)評價結果(guo)卻是合格及以上。

十一、 證券交易

公司商業行為準則(我需要做什么或不能做什么?)
? 公司禁止員工使用或幫助他人使用因為工作(zuo)機會而(er)獲得的公司或者第三(san)方重要內部(bu)信息,從而(er)在證券市場上(shang)牟利。

禁止做的行為(舉例)
? 禁止利用因工作機會而獲得的公司或第三方重要信息,且在該信息尚未公布的時候對公司股票或者第三方股票、債券及其衍生工具進行交易。
? 向第三方提供有關公司股票或者第三方股票、債券及其衍生工具的交易“提示”。
? 上市公司董事及其他“相關人員”,在上市條例規定的靜默期(公布年報前兩個月,公布半年報前一個月)不得交易公司股票、債券及其他衍生工具。上市公司董事交易公司股票、債券及其衍生工具,需得到董事會主席批準。“相關人員”定義以現行的《集團董事及相關人員證券交易及披露管理辦法》為準。
? 因工(gong)作機會而獲得(de)的(de)股價敏感資料,必須嚴格保密。在公(gong)布資料之前,不得(de)進行公(gong)司股票(piao)、債券(quan)及其衍(yan)生工(gong)具(ju)的(de)交(jiao)易,或(huo)促(cu)使、阻止他人進行公(gong)司股票(piao)、債券(quan)及其衍(yan)生工(gong)具(ju)交(jiao)易。

十二、工作場所行為

公司商業行為準則(我需要做什么或不能做什么?)
? 員工個人與他人的工作關系和人際互動中,需審視自我行為,并以不引起他人的投訴及舉報為邊界。
? 騷擾是指任何(he)(he)無視個(ge)人(ren)尊嚴的對個(ge)人(ren)不尊重的行為(wei)(wei)(wei),且行為(wei)(wei)(wei)者作為(wei)(wei)(wei)有正(zheng)常思維(wei)能力的人(ren)本該(gai)知道(dao)其行為(wei)(wei)(wei)不受(shou)歡迎或讓對方(fang)感到(dao)不適。公司(si)嚴禁任何(he)(he)對其他員(yuan)(yuan)工、客戶(hu)(hu)、租(zu)戶(hu)(hu)、商(shang)鋪、供應商(shang)等(deng)的騷擾行為(wei)(wei)(wei)。公司(si)鼓勵任何(he)(he)認為(wei)(wei)(wei)受(shou)到(dao)騷擾的員(yuan)(yuan)工、客戶(hu)(hu)、供應商(shang)等(deng)通過“概述”部分中(zhong)的“反映潛(qian)在違規行為(wei)(wei)(wei)的渠(qu)道(dao)”進行舉報。

禁止做的行為(舉例)
? 口頭或通過短信、微信等任何渠道向他人講述或發布不恰當言論或信息(如黃色、暴力信息),引起他人身心不安,并引起投訴或訴訟。
? 對員工謾罵、羞辱、施與暴力,并引起投訴或訴訟。
? 利用職務權利,要求同事與其發生親密關系,并引起投訴或訴訟。
? 吸毒行為。
? 午餐或工作時間(非工作宴請)飲酒。
? 工作時間或工作場所內賭博、瀏覽或發送色情、暴力網站。
? 未經允許(xu)以(yi)個(ge)人名義或(huo)假借(jie)公(gong)(gong)司名義,對公(gong)(gong)司內部員(yuan)工(gong)、公(gong)(gong)司和以(yi)及商業合作伙伴造謠誹謗,并(bing)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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